9月2日,云阳县慈善会学习贯彻《慈善法》培训会在县民政局四楼会议室召开。来自全县各乡镇(街道)慈善分会主任以及慈善会常务理事、理事等相关人员共60余人参加了培训。慈善会会长宋国权对《慈善法》进行了学习解读,培训会由常务副会长杨志权主持。
培训会上,慈善会会长宋国权就全县慈善系统贯彻学习《慈善法》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他指出:《慈善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进入全面法制时代,有利于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并以题为“依法行善·培养善心”从慈善活动的定位、慈善活动原则、慈善募捐制度及慈善捐赠制度四个方面对《慈善法》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他强调:作为最基层的慈善组织,必须结合慈善工作实际情况学习领会《慈善法》,要从思想上、行为上适应此法律的规定,按照《慈善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创新慈善工作,营造全社会更浓厚的慈善爱心氛围。参训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更加深刻地理解了《慈善法》,更进一步增强了学习宣传好《慈善法》的信心,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按照《慈善法》的规定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