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慈善会于2006年6月27日成立,慈善会第一届理事会由正、副会长和秘书长9人、常务理事17人、理事71人、共97人组成,并聘请有名誉会长11人。慈善会设有日常办事机构,并配备有专职会计、出纳。慈善会下设办公室宣传联络部、募捐项目部、救助项目部。为加强对慈善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于今年5月成立县慈善工作领导小组,并由滕英明县长亲任组长。近两年来,县慈善会恪守“安老、扶孤、助学、济困、助医、助残”的慈善宗旨,积极发挥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的补充作用,为构建和谐云阳作贡献。
第二届理事会于2012年8月3日选举产生。有理事共133人,由各乡镇(街道)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与慈善工作相关的县属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在云阳的工业企业、商贸企业、服务业中,对慈善工作有贡献、有爱心的企业人士组成。
第二届理事会的常务理事68名,理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共37人。
2017年9月1日上午,云阳县慈善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三峡风会务中心5厅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云阳县慈善会第三届理事会组成人员。本次会员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中办发(2016)46号《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组发(2014)11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规定精神,党政机关负责人一般不得在社会组织中兼职(包括领导职务和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退(离)休领导干部确因工作需要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县慈善工作换届选举筹备领导小组根据以上文件精神,进行了认真研究,方案经过几上几下,反复磋商,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对本届理事会理事在上届的基础上作了大幅度的调整,即本届理事会只设理事50名,重点安排在工业企业、建筑企业、农业企业、金融商贸运输医卫服务业等行业中一些对慈善公益事业贡献较大的企业和人士,同时也考虑了部分镇街的慈善分会主任作为理事人选,涉及到方方面面来提名的。对上届的理事或理事单位保留了26个,占总数的52%,新增了24名,占48%,这样既注重了各行各业的代表性、先进性,又使人员结构较上届更趋合理,保证了理事会的精干高效。
为加强对慈善工作的有效监督,根据《慈善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精神,本届新增设了监事会,拟从有关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监督部门中来考虑物色的监事会成员,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设监事长1名。
领导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