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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会职责
时间:2012-09-06   云阳县慈善会

     一、传播慈善文化,宣传慈善事业,营造人人慈善的社会大慈善氛围,推动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发动和组织各类慈善募捐活动,多渠道、多形式筹集慈善资金,接受国内外单位和个人的慈善捐赠。
     三、按照慈善宗旨和捐赠者意愿开展安老、扶孤、助医、助学、助残、赈灾等社会救助活动;兴办和资助慈善公益事业;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补充作用。
     四、组织慈善志愿者队伍开展慈善活动。
     五、协调街道、镇、乡的慈善活动,促进社会慈善活动的健康开展。
     六、开展慈善交流,联络联谊,资源共享;为在县内兴办慈善公益事业的国内外各界爱心人士和机构提供服务,为他们策划和实施各类慈善项目。